产生大量费用,责任在谁
针对“供电所知晓用户漏电情况却未及时提醒,产生大量费用,责任在谁”的直接回复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相关条款进行法律分析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(2018年修正)第五十九条规定:“电力企业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、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,给用户造成损失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”供电所作为电力企业,知晓用户漏电却未及时提醒,属于未履行安全管理及风险告知义务,违反了保障用户用电安全的法定责任。结合该条款,若供电所未及时提醒导致用户产生大量超额电费,其行为与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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